我記得在某個年級的語文課本上看過《殺死一隻知更鳥》這本書的名字,它應該是出現在課本最後的擴展閱讀部分,那是我最喜歡看的內容。一來不用閱讀理解,二來不用背誦,純粹只是截取名著的片段供你閱讀,所謂的陶冶文學素養。
花了五六個小時閱讀完這本書,我恨不得狠拍自己的大腿:看晚了,看晚了。在小學或者初中看完就好了。
這本書讀起來挺輕鬆的,即使是孩子,我覺得也一點壓力都沒有。它從一個八九歲小孩的視角去講故事,語言生動逗趣,大部分的故事都是記錄孩子們的搞怪行為。因此,這本書給十歲左右的小孩看,我覺得也很適當,因為它真的很有教育意義。
對小孩來說,它能夠指引他們培養良好的品格;而對成年人來說,尤其是有孩子的成年人,它是一本啟發教育的書。書中的父親阿迪克斯,勇敢、正直,一個能稱得上榜樣的人。在他的言傳身教下,兩個孩子認識了什麼是真正的偏見和勇敢。
故事的高潮部分是一個庭審,黑人湯姆被誣告強姦,即使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,他還是被判了有罪。無情地揭露了那個時代對黑人深深的偏見。父親因為給湯姆辯護,同樣招來了眾人的非議和排斥。在「我」面對其他人的嘲諷挑釁時,阿迪克斯卻告訴我:昂起頭,走過去,做一位紳士。
關於勇敢,阿迪克斯說:勇敢,是在你明知道注定要輸的時候,還會義無反顧去做,並且堅持到底。一個人很少會贏,但總有贏的時候。他選擇為湯姆辯護,則是這句話最好的行動證明。
書中「槍」這個意象出現過很多次。兩兄妹得到氣槍禮物後,到處去射擊,卻被阿迪克斯告誡不要亂打,寧願他們打易拉罐,都不要去打鳥,尤其是無害的知更鳥,因為殺一隻知更鳥就相當於犯罪。阿迪克斯到處限制我們,也不教我們射擊,讓兩兄妹以為他是一個「懦弱」的人。
然而當鎮上出現一隻瘋狗時,警長竟然把重要的射擊任務交給了阿迪克斯,此時我們才知道他是鎮上有名的神槍手,然而他卻一直未曾提起。也許是手上的槍支讓他感覺被賦予了其他生命不具備的能力,而這對其他生命是不公平的,於是他便放下了槍。拿著槍並不是勇敢,真正的勇敢是知道什麼是正義,然後堅持不做不義的事。
另外就是湯姆越獄被槍殺,被打了十七槍,遠遠超過了正常的射擊次數。這不是阻止越獄,這簡直是謀殺,而且是帶著報復、偏見的謀殺。
槍的多次出現,我認為是作者有意為之。槍作為當權者的武器,對於其他同類來說,就是一種不對等的存在。當心存偏見時,持槍者高高在上,很容易就會舉起這一武器。
知更鳥沒有做任何傷害人的事,它只是在那兒歌唱。如果你殺死一隻知更鳥,則你就是在犯罪。尤厄爾一家控告善良的湯姆,他們在「槍殺」湯姆這隻知更鳥;前期「我」和小夥伴去打擾並嘲笑隔壁的拉德利為怪人,是在「槍殺」拉德利這隻知更鳥……
我們一生中會遇到很多知更鳥,在選擇是否要舉起槍的時候,內心需要用一些原則去衡量,而這本書的阿迪克斯則作為榜樣給我們提供了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