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背景#
前有李彥宏說的「中國人願意用隱私換便利」,後有疫情期間不斷發生的疑似患者個人敏感資訊傳播事件,可見不管是擁有眾多個人隱私的部分大公司,還是普羅大眾,對於個人隱私的態度都是極其輕視的。
拿最近的成都女孩來說,她的做法妥不妥我們不談,僅說她的隱私被網友瘋狂傳播這個事,足見隱私在大眾眼中算個屁?
二、我的隱私洩露故事#
我之所以想要拿這個例子說事,是因為我就是隱私洩露的受害者。這還得從一月份疫情剛爆發時說起。
因為疫情全面爆發之前途徑武漢,我被列為重點關注對象。我理解並支持政府的工作,該填的信息,該上報的行程我都一一完成,沒想到幾天後換來的是家族群裡的一張個人信息表 ——xx 地返鄉人員信息表。上面羅列了所有重點關注對象的姓名、性別、地址、身份證號等敏感信息,且完全沒有打碼處理。
我第一時間聯繫了發送這張表格的親戚,提醒她刪除,並詢問來源。然後得知她也是在別的群看到的,具體也不知道是誰傳出來的。
我看到填報單位是政府,立刻聯繫了之前找我填寫信息的人,告知他們這個事情。
也就在同一天,這張表傳遍了我所在的地區 —— 就連小學的同學群也群發了這張表,可想而知,整個地區有多少群看到了這個表以及上面填表人的敏感信息。
三、決定反擊#
我反饋的人是醫院的負責人,由他反饋到政府去處理這個事情。我當時的想法很簡單,就是出個公告,制止這類行為。但我未想到的是,這個事情竟然折騰了我三天,至此我才知道這個龐大機器運轉起來是多麼地緩慢,而我更沒想到的是,最大的阻礙不是事情處理的難度,而是有的人從出發點就是不想處理。
隨著我站出來的有幾個登記表上的人,但一天後那個負責人告訴我,其他人都作罷了,你也到此為止吧。
當我看到這樣的處理態度,看到各種群裡無腦傳播,口裡還振振有詞「政府都發出來了,我發一下有什麼問題?」「隱瞞不報罪加一等」**** 我從最初的只想止住源頭,變成了要求查處傳播者、公開道歉、普法教育。
我做了四件事:
- 收集證據
- 聯繫朋友進行幫忙(警察朋友)
- 聯繫法律同學整理法律條文
- 直接和政府那邊的負責人溝通
證據收集很簡單,傳播的源頭其實也很好追蹤。因為我發現那張圖的背景是典型的政府紅漆木,只要按照這個線索去查,不用多大難度就能查到源頭。
四、喝茶談判#
政府負責人一開始以追查難度大閃閃躲躲,一直不願意正面面對這個問題,直到我擺出各種證據,以及各種法律條文,甚至提到如果不處理我便會向上申訴,這個時候才願意和我進行直接地溝通。
電話溝通了幾次後,他們的難處是不好滿足我的一個條件 —— 當地官方公眾號公開澄清此事並道歉。理由很莫名其妙:公開道歉只會擴大影響,對傳播沒有制止作用。我反問怎麼沒有制止作用?只要公開這個行為的非法性質,一來澄清了當事人的情況;二來對當事人的一種道歉;三來可以進行普法教育,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。
僵持不下之後,他們約了到政府去「喝茶」。我便也去了,拉上了幾個朋友打氣。談判詳情就不展開了,但我依然是歷歷在目,這哪裡是溝通,分明是換個地方,換套說辭繼續說服。最終在我們的堅持下,他們表示考慮我的要求,於是談判結束,各自回家。
談判結果其實我們是佔上風的,我也以為此事就能這麼結束了,但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。談判後所說的「考慮」就是個屁。
五、後續#
在我等待公開道歉以及處理結果時,我接到了我爸的電話,告知我當地負責人找他說了這個事情。我和我爸解釋了前因後果,以及我為什麼要堅持做這個事情後,他便不再說什麼。於是我略帶憤怒地找了政府那邊的人,問這是怎麼回事,以及處理結果如何。得到的回答還是「正在查這個事情」。
隔天早上,我被當地負責人電話吵醒。他委婉提醒我,這個事情再繼續下去,對我對我家都沒啥好處,有精力還不如多去賺錢。
他是個實在人,我明白這背後的意思,也明白這背後的壓力。我說這個事情與我而言很重要,我一定要拿到一個合理的處理結果。
直到我爸再給我來了兩通電話,轉述了差不多的意思,我終於放棄了。
我繼續堅持下去,得到的也許是一個道歉,一個澄清,甚至連道歉也沒有,卻換來了我家人無端的壓力,然後是累及了數個家庭。其他的我毫無在意,我只在意我的家人,當下以及未來將會遇到什麼。就當時而言,這已經超出了他們能夠承受的東西。
這個道歉重要嗎,很重要,但在親情面前一文不值。我決定放棄,和政府那邊和談,而他也給我回復道,已經全部告知下去,嚴禁拍照傳播個人信息。
我也只能笑笑,也許這是這場鬧劇我做出的唯一貢獻?
六、這件事帶給我什麼#
到現在,我回想起這件事,結合一些社會經歷,更深入地認識到了某些東西。一個向上負責的系統,不要期望不好的事情能夠向上暴露,結果只會是向下施壓稀釋掉。(這裡建議看一下六十年前的 信陽事件,就能更深入地明白這個道理)
我爸勸說我,因為有來自當地負責人給家庭的壓力,當地負責人勸說我爸,因為有來自政府績效的壓力,政府不想做公開澄清此事,因為有來自上一級政府晉升的壓力,一層又一層。因此,只能在下面消化掉。
要問我後悔嗎,我一點也不後悔當初做的這些事情,我甚至感謝當時那個堅持而固執的我,因為從中看清楚了某些事實。
這就是我的故事,一段奇妙的經歷。
用一句新潮的話來講,當初我差不多社會性死亡了。因為時值疫情爆發,人人自危,一看到這個表,許多人就傳謠這些人疑似攜帶了病毒,人人防我像防狼一樣。
對於隱私信息,監管部門的怠慢,人們不滅的傳播熱情,強姦犯都沒這待遇吧?
想想自己比強姦犯的待遇還高,不知是該哭該笑。
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