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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星优酸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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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是砍向内心冰封大海的斧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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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的權利

「準備斷氣」

凌晨,一條微信吵醒我。

發送者是一個親戚,他的爺爺前段時間剛被下了病危通知,醫院已經不收了,現在安置在家裡。

我不敢點開,也不敢回覆。因為我不知道要說什麼,腦海中一直都是那位爺爺的影子 —— 小時候幫我家的忙活的身影,晚上來我家乘涼後離開的背影。

誰能想到,幾個月前還能騎車幾公里的一個人,現在連呼吸都困難。

從小時候到現在,我都以為「吐血」是武俠劇裡面的誇張手法。直到我看到他們給我發來的照片。地上的一灘血跡,夾雜著黑色的血塊,這該是怎樣的痛苦。

我想起我的爺爺,五年前也是臥病在床好幾個月,其中滋味難以想象。

我記得他生病前最喜歡和我們說他年輕時候的故事,不厭其煩地重複說 —— 也有可能他並不知道是在重複,一個九十歲的老人了,連很多名字都記不得了,又怎麼會記得自己講過這個那個故事呢。

在他離世的時候,我還在千里之外的地方上學。接到電話,我坐了當晚的火車回家,在車站我用黑莓的 9900 在備忘錄敲下了當時的感受。幾百個字,邊敲邊含著眼淚,可就是哭不出來。

眼前閃過的都是爺爺講故事的一幕幕,想著以後再也不能聽他囉嗦了,鼻子就酸了。

直到現在,那個老式手機我一直帶著。但備忘錄好幾年都沒打開過了。

昨晚看到消息後,我沒有回覆,但也沒有睡覺。

早上迷迷糊糊醒來後,看到群消息在說,還沒有離世,但是已經吃不下東西了。想必是極其痛苦。

洗漱的時候,我就在思考一個問題:我們國家為什麼沒有對安樂死合法化。

之所以想到安樂死,是因為我能些許感受到老人在病痛中的絕望。(因為我爺爺奶奶都是在病痛中去世的,我現在很後悔沒有在最後的日子裡好好陪伴他們)

安樂死,這個看似結束痛苦最簡單的辦法,是什麼原因導致普遍不被認可?

我查了相關資料,反對者主要持以下觀點:

  • 被居心不良的人濫用,造成倫理危機
  • 若病人都寧死勿醫,阻礙醫學的發展

第一條的確會存在,但是否被濫用,能否通過嚴格的法律來限制呢?第二條,我倒是感覺很悲哀。即使是死,我都沒有選擇的權力?我都得甘願跪著讓後人踏著肩膀去探索未來?

這真的很窒息。

許多醫學發展也並不都是臨床發現的,因此,這根本不是藉口,更像是一種喇叭式的意識灌輸。

其實我在了解之前,心裡有過類似的骯髒想法 —— 病人都選擇安樂死了,那麼醫院的消費,經濟的發展也會因此受到一定的影響。畢竟醫療是一個較大的開支,這裡面牽涉的東西太多了。

說回安樂死,世界上很多國家包括我國,對積極安樂死認為是犯罪,但對消極安樂死卻有較大的寬容度,例如:

浙江台州一個著名案件

母親身患重病,拖累家人,多次求死。終於,女婿買來毒藥,老伴兒、女兒、女婿眼睜睜看著她服下毒藥去世。

最終,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女婿、 老伴兒有期徒刑 3 年,緩刑 5 年;判處女兒有期徒刑 2 年,緩刑 3 年。

這個案件的場景,這位母親的心態,也許發生在這片土地的無數個角落。但,有多少人敢邁出那一步呢?

為什麼不敢?不止是有法律上的約束,還有道德上的綁架,尤其是家屬的壓力 —— 來自「百善孝為先」的壓力,來自親戚鄰居的眼光。

爺爺臥病時,在我給他餵飯的時候,也對我說過類似的話 —— 還不如死了算了。我已經記不清多少次了。因此,在他走之後的一段時間裡,我並沒有那麼難過,對他而言,也許是一種解脫吧 —— 只不過這個解脫來得太晚了些。不過,說到底,誰又能知道呢。

關於安樂死的合法化,世界上還是有不少地區已經在實施了:

一、目前已立法容許主動安樂死的國家及地區:

歐洲: 荷蘭、 比利時、 盧森堡(醫師需親自注射)

南美洲: 哥倫比亞(醫師不得親自注射,需由病人自行服藥)

二、目前已立法容許被動安樂死的國家及地區:

歐洲: 英國、 愛爾蘭、 芬蘭、 挪威、 法國、 西班牙、 奧地利、 希臘、 丹麥、 瑞典

亞洲: 韓國、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、印度 印度

三、目前已立法容許協助自殺的國家及地區

歐洲: 德國、瑞士 瑞士

北美洲:美國 美國部分州(華府、加州、俄勒岡州、科羅拉多州、佛蒙特州、華盛頓州、蒙大拿州、夏威夷州)、 加拿大

大洋洲: 澳大利亞(維多利亞州 維多利亞州、西澳大利亞州)

人生大事,莫非生死。我們沒有選擇出生的權力,連結束生命的選擇也被剝奪。

但願在我老的時候,還沒有經歷病痛折磨之前,能夠自己選擇,安然離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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